部门概况

作者: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6-28 10:02

根据《关于设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处的通知》(中新组〔20194号),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,于201948日成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处,并内设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。

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处具体职责:

1. 负责对接上级各项评估工作。

2. 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各类项目统筹规划、监控。

3. 负责依据教育教学质量标准提出各项明细达标要求,组织贯彻落实,督查督办,保证按期实现。

4. 负责学校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