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(试行)

作者:   发布时间:2017-12-23 16:25

一级

指标

二级指

标满分

一级指

标满分

一、

专业

建设

1.1 专业定位与办学思路

专业定位准确,发展规划科学、合理,发展方向明确。办学思路正确、清晰,以人才培养为中心,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,质量意识强。

4

12

1.2专业建设措施与实施

专业设置满足社会需要,能有效指导专业建设;专业建设措施得力,成效显著。

4

1.3 人才培养方案

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,体现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全面发展,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提高,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;执行情况好。

4

二、

教师

队伍

2.1 专业负责人

具有正高以上职称,科研成果较多,学术水平较高,评为6分。专业负责人无副高或以上职称,评为0分。

6

25

2.2 专业教师配置

专任教师总数满足教学要求,教师梯队合理,专业核心课程教师≥5人,并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,评为4分。专业核心课程教师 <3人,评为0分。

4

2.3 专业教师结构

专业师资队伍的专业背景、学历、学缘、年龄、职称等结构合理,发展趋势良好,且具有研究生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者的比例≥50%,评为5分。50%>比例≥45,评为4分。45%>比例≥40,评为3分。40%>比例≥35,评为2分。35%>比例≥30,评为1分。比例 <30%为不合格,评为0分。

5

2.4 教师科研能力

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,承担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,对教学形成良好支撑。近四年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年人均发表科研论文0.5篇以上,评为8分。近四年承担厅局级以上项目或年人均发表科研论文达0.5篇,评为7分。年人均发表论文0.4篇以上,评为6分。年人均发表论文0.4篇,评为5分。年人均发表论文0.3篇以上,评为4分。年人均发表论文0.3篇,评为3分。年人均发表论文0.2篇以上,评为2分。年人均发表论文0.1篇以上(含0.1篇),评为1分。人均发表论文0.1篇以下,评为0分。

8

2.5 实验教师队伍

实验教师队伍结构合理,满足实验实践教学要求。

2

三、

教学

条件

及利

3.1近四年本专业本科生年生均四项经费

生均四项经费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,占学费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30%

5

20

3.2专业实验室

专业教学实验室配备完善,设备先进,利用率高,在专业人才培养中能发挥较好作用。

5

3.3专业图书资料

专业图书资料数量充足,种类较全,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。

5

3.4 实习基地

校内外实习基地完善、稳定,设施满足因材施教的实践教学要求。实习基地数≥3个,评为5分。实习基地数 <1个为不合格,评为0分。

5

四、

教学

过程

及管

4.1 课程建设

规划科学合理,建设成果显著。

4

20

4.2 教材建设与选用

教材建设规划科学合理、有保障。本单位有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教材,或使用省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达30%以上或使用新教材比例较高,得4分。

4

4.3 教学研究与改革

总体思路清晰、有具体计划、配套措施有力,执行良好,教师教研教改积极性高,改革成效显著,近四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、教材奖,或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课题,得6分。

6

4.4 教学计划执行与教学质量监控

管理制度健全,执行严格,效果显著;质量标准完善、合理,体现学校的水平和地位,执行严格;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、完善,运行有效,成效显著。

6

五、

实践

教学

5.1 实验开出率

实验课程设置科学合理,实验开出率≥95%为良好及以上,评为3分。实验开出率 <90%为不合格,评为0分。

3

10

5.2 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比例

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比例>80%为良好及以上,评为3分。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比例 <60%为不合格,评为0分。

3

5.3 实习教学

实习教学环节设置科学合理,计划性强,过程管理严格。

4

六、

毕业

设计

(论文)

6.1 基本规范要求

管理规范,要求严格

3

13

6.2 选题

选题的性质、难度、份量结合实际,科学合理,全面反映培养目标要求,达到综合训练要求。

4

6.3 指导

主要由讲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指导,指导教师数量足,水平较高。

4

6.4 过程管理

过程管理严格、科学;论文或设计质量好。

2

总分为100分(标注的指标为核心指标)总评分80, 且核心指标得分≥18分为优秀。总评分60, 且核心指标得分≥15分为通过。

注:专业图书资料包括文字、光盘、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献资料。

对核心指标3.35.1,文科着重考察核心指标3.3,理工科着重考察核心指标5.1

实验开出率=(实际开出的实验项目数/教学大纲(计划)应开实验项目数)×100

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开出率=有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数/含有实验的课程总数

对一级指标教师队伍,文科不考察2.5实验教师队伍;一级指标实践教学,文科只考察5.3 实习教学,评分作相应调整。

对于因特殊人才培养需要布点的专业,例如:艺术、体育、小语种等专业,在教师配置、教材建设、科研能力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评分的标准适当降低。

少数特殊专业的毕业设计(论文)环节由现场评审专家具体考察。

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